您好:我是一名合资企业的员工,去年的工资总额比前年的工资总额

2008-01-1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一名合资企业的员工,去年的工资总额比前年的工资总额高出许多,但是公积金却没有变化,符合法规制度吗?麻烦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根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年初时,单位根据职工工资的变化情况,自行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具体由本单位会计人员按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编制成汇缴清册,盖好公章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窗口办理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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