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帐户,但是并不给所有人都交纳公积金的做

2007-12-13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像这种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帐户,但是并不给所有人都交纳公积金的做法,时候合理,执法部门是否应该处理,而媒体总报道说,公积金制度是强制执行的制度,那强制力到底在哪呢?为什么明明单位有100来人,就给几个人交呢?是不是说我们中国的公积金制度,只为公务员服务,普通老百姓就走走形式吧?

回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职工有权进行举报,联系电话:889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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