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参加的工作,单位从2006年初开始为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007-12-08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是2004年参加的工作,单位从2006年初开始为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请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多少?谢谢.

回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吉建金管[2007]16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百分之五调整到各百分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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