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好: 我2002年参加工作,是一名教师,最近单位要把我

2007-11-22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工作人员好: 我2002年参加工作,是一名教师,最近单位要把我们的工积金基数下调,原来是个人86元,单位214。5,现在是个人69。5元,单位173。5元,请问这是否合理,谢谢!

回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长公积金管字[2007]3号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我市规定的7%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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