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6年8月份购买一处房产,一次性付款,当时即开具固

2007-09-10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在2006年8月份购买一处房产,一次性付款,当时即开具固定产发票。到今年7月底我已经工作满一年,且单位也为我连续交纳一年的公积金,今年8月份开发商给我们合同备完案,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请问我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吗?可以提取我爱人的公积金吗,她公积金也交满一年?(合同中没有她的名字),谢谢!!

回复:一次性购房提取:持产权证(下发之日起,一年有效)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完税发票或不动产发票、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出示户口或结婚证,单位开具支款凭证、支款审批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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