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单位在长春缴纳公积金,现到吉林市工作,我需应该怎样办理转

2007-06-04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原单位在长春缴纳公积金,现到吉林市工作,我需应该怎样办理转移,需要给长春公积金中心提供什么手续,原单位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谢谢!

回复:不可以转移,可以提取。 1、调令(商调函)或与新单位签订的经当地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2、迁入地暂住证明;3、本人身份证;4、单位出具支款凭证、支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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