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就在现在的单位,但单位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我可否让单

2007-03-29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2001年就在现在的单位,但单位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我可否让单位给我补交住房公积金,从2001年到现在.有强制性文件吗?

回复: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已经立法。凡在这个时间以后,单位不给职工建立公积金账户、缴存公积金的属于违法行为。职工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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