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网通公司聘任员工,公司以另一劳务公司的名义聘任我们

2007-01-27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是吉林省网通公司聘任员工,公司以另一劳务公司的名义聘任我们,并没有为我们建立住房公积金,请问合理吗?

回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不予办理的属于侵权行为,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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