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设部等三部委建金管[2005]5号文件,我阅读了一下,对于职工

2005-10-19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对于建设部等三部委建金管[2005]5号文件,我阅读了一下,对于职工购买本人以及配偶可以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但我认为这里指的有效证件并没有明确说明产权证.

回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界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条例释义》中明确自住住房是完全具有产权的住房,界定是否是个人产权只有《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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