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业,公积金怎么办?

2010-04-08 12:39   来源: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老婆于2006.6年湖北某高校本科学历毕业,2007.9---2009.12在大连开发区一家韩企工作并缴纳五险一金,2010年初离职并在江苏苏州找到一份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她的户口和档案现在还在开发区人才中心,我们想把在大连交的公积金转移到苏州来可以吗?需要哪些材料呢?现在工作繁忙,能委托大连的同事办理吗?要委托书吗?谢谢!如果我们两年后再转移,公积金卡内的钱会有变化吗?会给销户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您在苏州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转移。需提供:外地接收单位的证明(需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同时注明单位名称、转入银行、转入账号等信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卡(密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托管职工不需提供)。办理转移可以由他人代办,若单位经办人代办,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若其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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