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

2010-04-08 12:43   来源: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以前在大连开发区工作,连续缴存了5年的公积金,辞职后公积金账户就在开发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空挂,现在我在市内工作,要缴存公积金,请问我应该办理哪些手续,是新建立账户还是转移呢,如果是新建账户我以前账户里面的钱是不是会作废了呢,如果是转移需要怎么办理呢?问题有点多,希望您能帮我回复下,谢谢您!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您需办理转移业务。若您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账户下,您需提供身份证、加盖原单位预留财务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办理。若您的公积金账户已经办理托管,由接收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代办银行。托管职工持介绍信、填写完整准确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到托管帐户所属办事处办理转移。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