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原单位公积金正常缴纳4年,09年我由于更换工作,公积金断交1年,但现在新单位已经给我正常缴纳了 ,但还没有连续缴纳一年,我现在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不能,可以补交断档部分后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可以,如何办理呢 ?如果上述情况都不能,那我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子,可以将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部取出吗? 以后在贷款期限内也可以正常提取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2.补缴后也不可以办理贷款。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公积金开户一年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