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你们好,我是枣矿集团公司职工,我想在薛城购买住房一套,希望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想咨询一下,假如一套房子价格30万,交完首付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可否夫妻双方同时用各自住房公积金办理?2、是否可以用每月缴交额支付贷款每月的还款?3、如果父母住房公积金余额较高,能否以他们名义办理?请指教,多谢!!!
管理中心回复 : 1、夫妻双方只能以一方作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而另一方则作为此笔借款的共同还款人;2、目前枣矿集团职工还不能办理逐月代扣新增公积金用于还贷;3、可以以父母名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