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省医药公司(现在的双鹤药业)工作,在2007年的9月份调入现在的 工作单位,因为档案中的名字与所使用的不符,所以,应单位的要求更改了身 份证及所有使用的名字;已经用过了几年的时间了,今天查看公积金账户时发 现原来在省医药公司(现在的双鹤药业)工作时的账户已经被封存,现在又有 了新的账户,我是想问一问:我的已经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提取?或是合 并到我的新的帐户中。
回复:
朱丹红您好!有关你的“已经被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可否提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可以进行账户合并: 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合并转出申请书,并提供转出、转入单位介绍信 和转出职工身份证(A4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