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西安购房能否办理贷款

2010-10-09 18:39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 您好,我的公积金是在天津缴纳的,但家在陕西,想在西安买房自住,我是第一次购房,能否可以在西安买房时使用我在天津的公积金进行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一、 职工购买房屋的房产项目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指七区六县),并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五证一图)

二、 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需40%,同时还应提供在购房地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基金缴纳证明。

三、 申请贷款的职工必须在西安市工作、常住并提供有效证明。申请贷款须由借款人本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四、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借款人须提供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和银行对帐单(单位或个人均可,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允许重复贷款,借款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须注明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 审批程序按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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