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按年支取的手续亟待简化

2010-03-02 18:00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 我通过商业贷款购买住房一套,自去年起,开始支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以还贷。今年再次支取,感觉手续很麻烦。要带着购房合同、贷款协议、借款收据等重要文件原件,经过单位、财务点、公基金办等几个部门层层审核;这些部门个个都要请假去找,觉得很不方便。

既然第一次审核时已经十分细致(历时一个多月),为什么后面支取不能简化手续呢?我的购房合同在房管局网站上已经备案了,为什么总得带着重要文件一次次核实呢?我们属于事业单位,是否有更为简便的支取政策或流程呢?盼复!

管理中心回复:政策目前就是这样规定的, 有贷款的每次支取都必须提供这些资料, 目前还没有出台新的简化政策, 给您带来的不便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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