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支取咨询

2010-10-10 21:16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 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在贷款没有还结束之前,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余额,如果可以的话,如何支取,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提取时须提供:

①借款合同(和银行签订的);

②借据(指公积金贷款, 借据丢失的,让银行给您出具一份复印件并加盖银行的公章即可)③最近一期还款证明(是指贷款银行最近一期已扣划贷款的证明,合同约定在银行柜台直接交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证明,应盖业务清讫章)。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取额度时限为:账面留存近三个月交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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