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本款是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使家庭应负担医疗费用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提取时须提供:
①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②病案首页复印件;
③医院出具的当期治疗费用发票;(发票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④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时限为:职工家庭应负担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额,提取至整数;职工应负担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提取至整数。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