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责人你好,以前我在西安工作过几年,后来户口和工作均在外省。目前提取西安的公积金,办理时你机构要求其中②户口薄(集体户口应提供户口卡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但是,我咨询我们这里的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他们答复:身份证和我的户籍卡(我是集体户口)都已经表明我的户籍信息,就是公安机关关于我户籍信息的证明,他们拒绝另外再出具户籍信息证明。我目前手中有:1.和原西安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2.户籍卡和户籍卡首页的复印件(有人才管理机构的红章)3.身份证。以上资料可以办理否?如果不能办理,请给出详细理由。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个人没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