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人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者转移

2012-08-14 00:00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于2010年从原单位(西安煤航)辞职,原单位给我交了五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在外地(银川)上班,工作单位也为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账户,我的户口还未迁到银川,问我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或者转移到目前银川这边的账户,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给贵单位,如果不可以说明原因,谢谢。
回复:可以转移到您现在的工作单位,需要的资料是:职工到异地工作的办理转移时须提供:(1)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需要注明转入异地公积金中心全称、公积金存款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异地单位全称、异地单位公积金账号、异地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2)调动职工的书面转移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3)调出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省上和外地转移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以上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后,将支票递交出纳柜台,正常情况下将于三到五个工作日之内到账,如有意外,出纳柜台将会通知单位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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