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补交及转移

2012-08-15 00:00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原本在西安工作,由原公司和我联合正常缴纳了10个月的公积金,随后我离职,去大连工作,中间有2个月未缴纳公积金,现在在大连正常工作后我新开了账户,继续由公司和我联合缴纳公积金,已经满1年,我想问现在我想在西安地区买房,是需要补交2个月然后满一年才能正常贷款呢?还是将大连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账户呢?
回复:您西安的公积金已经不再缴存,所以不可以做贷款;大连的公积金不可以在西安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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