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2010-08-06 01:08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2009年曾在乌市一民营企业工作,因总公司战略调整,该公司已关闭,我在公司工作十个月,公司为我缴纳了8个月住房公积金。本人现在巴州一县城工作,单位也为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能否将乌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的工作地,如可转,如何办理?亟待答复!

管理中心回复: 雷女士您好!可以转移。新的接受单位给你开户后,出示单位接受证明,(注明: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单位公积金帐号及你个人公积金帐号),你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变更清册》等,还有问题请拨打电话:4622912,4691517.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