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移业务咨询

2010-06-21 19:30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两年前我在乌市工作,单位为我缴交了两年的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因更换工作到哈密,住房公积金另开户,现在,我想讲之前的公积金与现在的户头合并,请问,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 李女士您好!你应该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提供:身份证,转入单位证明(注明现在你的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帐号及你本人公积金帐号)等,到原单位所属辖区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相关转移业务。有问题请拨打电话:4622912,46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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