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提取个人公积金为何还要卖方到场?

2009-11-17 23:35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今年因购买一二手房需提取公积金,但当我按规定把所有资料都备齐到天山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时,却被告知还需要卖方到场并提供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说是新规定的,不知道有没有这规定?我提我个人账户的钱为何还要卖方到场,如果人家不来,我的钱就不能提了吗?

管理中心回复: 張女士您好!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买卖双方都要到场,这一规定上半年就已经实施,如果卖方实在到不了场,那么交易合同就必须在当地公证,还需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发票,身份证等去管理部办理相关提取手续.如有问题拨打电话:46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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