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职公积金后续如何处理

2009-09-26 23:35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是09年5月离职的,公积金已交两年,但目前的新单位不给我们交公积金,只交社保,请问在在一块有没有相关的强制性文件,要求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呢,如果单位执意不交,我们能通过什么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或者能通过什么部门来反映和解决这个问题,其次,想问:公积金能否个人交,如果找到新的单位,能否补齐前面中段的几个月,如果补不上,我的公积金该该处理才不会影响以后的使用,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女士您好!国家的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目前公积金管理的最基本大法,凡是在职员工无论国企还是非公企业都该为自己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可以通过本单位工会或管理层进行反映,也可用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管理部反映情况,我们共同努力来争取,另外公积金不可以自己交,缴纳不连续会影响贷款。 //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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