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初办的住房贷款,是第一套房子,住房公

2012-08-26 10:52   来源:宁波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是07年初办的住房贷款,是第一套房子,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捆绑的按揭(即组合贷款)。当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较低。我想问问,是否可以用我现在的基数重新办理按揭。
回复:不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以申请贷款时的缴存基数进行测算。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批准后贷款发放前,如果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人性化管理考虑,一般情况下允许借款人原审批的贷款申请作废,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旦发放后,就不能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否则变成一房两贷。按照《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同一套房屋在产权人没有变更的前提下,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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