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单们在绍兴,诸暨,上虞,嵊州,新昌都有分部。以前我在绍兴工作的办公积很方便。但现在调来新昌,同样是公积金,这里参加公积金的时候一定要带养老保险参保资料给看过才给办,还有如果一个员工辞职,去封存,也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在新昌的人都知道,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参保所有资料都是在劳动局的,我们根本就没有解除劳动的证明了)。我觉得这根本就是多此一举,如果不是我们单位的员工,我们给他参保,参公积金干嘛,既然要参加公积金,那肯定参加了养老保险了。希望新昌办理住房公积金能像绍兴那样方便。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我们已经与新昌分中心进行沟通,新昌分中心答复如下: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资料,目前还是确认职工是否为该单位职工的最有效的证明材料。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我中心早与劳动部门约定,由劳动部门盖章证明,该办法已操作多年。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一些人的骗贷骗提,我们也在积极想方设法尽量为大家提供方便。欢迎为我中心工作的改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