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问题

2009-06-22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与2007年8月购房,并在当月签订购房合同及申请公积金贷款30万元,期限10年,现在房子已经有发票等,当时我是单身,现在我已经结婚,考虑到妻子的公积金余额较多,贷款尚有不少,请问我们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妻子的公积金余额嘛?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不可以一次性提取妻子余额,但是双方可以共同参与对月还贷支取,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年还贷总额。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