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

2009-06-24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想用我老婆的公积金去还贷,去年从她的公积金帐户里一次性取了4万多去还了部分贷款,但绍兴县公积金中心说一次性取过一次了,今年就不允许再取公积金去还贷款了。这个是什么政策啊,我们的个人住房贷款还要还到2011年的。建设银行说支取的公积金去还贷款,没有超过需要还得部分是全额可以支取还贷的阿!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可能你当时办理的是一次性提前还贷,一次性提前还贷支取后,就不能针对本次贷款再申请支取了。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