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打算买83万多的自住房(第一次买房),夫妻双方月缴公积金2500多,两人公积金帐户余额12万。(我是绍兴市区,丈夫是绍兴县的)
关于公积金贷款我有以下几点疑问
1.如果2009年8月,在付完首付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是否可以马上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12万余额?
2.2010年8月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用以对月还贷?
3.公积金贷款首付是20%还是30%?
4.是否可以提前部份还贷?可以的话,一次要还多少以上?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贷款手续完成之后可以申请支取余额,以后在每年放宽月份可以申请还贷支取。贷款首付可以是20%,以后也可以申请部分提前还贷,
还款比例应不少于贷款总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