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取业务的其他规定中的一项条款该如何理解?

2009-09-10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未申请住房贷款的,截止日期为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这句话如何理解?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就是支取金额购房时如果没有申请支取的,以后申请支取,可以支取到发票开具日期往后延迟一年时侯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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