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积金补交问题,谢谢您的答复~~!

2009-10-26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2008年9月毕业后直接进入越城区公务员编制工作的,但我的公积金是2009年5月6号才开始交的。请问按照常理,我的公积金是2008年9月开始交吗?前8个月没交的可以补交吗? 还有我现在要买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非常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需要正常缴存满6个月,公积金可以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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