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2009-11-09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我和先生都是教师,每月都有公积金存缴。我们现在购买住房,以我先生的名义申请了15年还期的贷款。请问,在如果在此15年内,我们想再次购房,还可以以我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请尽快答复。万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贷款都是针对一户人家的,没有分开贷款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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