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两人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2009-12-23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与女朋友于2009年11月20购买二手房一套,购房合同,房权证上都是两个人的名字,两个人都有交纳住房公积金,均符合货款条件.请问,该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货款操作? 购买房为柯桥亚太碧水苑,交纳男方为绍兴县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女方为绍兴市水发展处理公司.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可直接向绍兴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电话8412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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