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网上流程与咨询热线不一致,老百姓有点搞不懂

2010-03-18 00:00   来源:绍兴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根据贵中心公积金提取要求:(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我已经有合同和30%首付发票(请注意:是不动产统一发票,不是收据),并准备好了提取单,但是,咨询85083121后答复:不能支取,要求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贷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放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才能支取. 尊敬的领导,为什么电话中答复会与您们的支取规定的第三条不一致:(3)、未开具发票但已办理住房贷款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贷款合同》、首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放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条中请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是收据,而不是发票.按照您们网站公示的支取规则,我是不符合第三条的,而是符合第一条,为什么您们的工作人员给于不能支取答复,请贵中心认真理解自己的支取规则后给予合理答复! gjj123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具体请致电8508312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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