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及转移

2010-04-15 08:46   来源:鹿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咨询两个问题,烦请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1.本人非本市户口,目前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已经离职一年多了未重新就业续缴,请问把公积金全部提取以后再在本市重新就业有无影响?如无影响是重新就业后新开账户吗? 2.本人有两个公积金帐号,都是缴存在鹿城管理部的,询如何把两个公积金帐号内的余额合并到一起,是从一个帐号转移到另一个帐号吗?具体如何办理,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非本市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请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来我管理部办理。若以后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可以再办理新增。 请在规定时间内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原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原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来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转出后,在规定时间内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现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办理时间请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咨询。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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