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你好!非本市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请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来我管理部办理。若以后在本市重新就业的,可以再办理新增。 请在规定时间内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原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原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来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转出后,在规定时间内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现单位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办理时间请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咨询。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