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提取

2010-02-03 08:58   来源:鹿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温州市外的其它市,公积金是交在温州的,用于一年一次的提取(银行贷款的偿还)是否可用,需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若符合购房贷款的规定,可以提取。按期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夫妻双方申请的,应同时办理,且提取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规定可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具体手续如下:1、还贷明细(银行盖章);2、贷款合同;3、购房合同、购房收据(或者房屋产权证、房屋契证);4、身份证(若夫妻双方提取,须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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