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浙江 >>温州 >>正文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请提交不动产发票、购房合同及契税到分中心办事窗口审核。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若有不明之处,请打电话63160309咨询。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