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与按揭贷款

2009-12-04 16:34   来源:瓯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去年我在瓯海区按揭了套住房,今年我换了个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现在这边还贷,那边又要交公积金。请问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转到还贷呢,这样我每个月就可以交一次了。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公积金不能直接转还银行按揭贷款,您可以以按期偿还购房贷款的方式提取,一般每年给予提取一次,最多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夫妻双方申请的,应同时办理,且提取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规定可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具体手续如下:1、还贷明细(银行盖章);2、贷款合同;3、购房合同、购房收据或者房屋契证;4、身份证(若夫妻双方提取,须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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