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款

2009-09-09 11:11   来源:鹿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公积金在温州缴纳,房子在外地。现房子已办理抵押贷款,问能否提取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符合购房贷款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的提取。请先去银行还贷,还贷后(六个月内)带以下材料来我管理部办理,1、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凭证;2、贷款合同;3、购房合同、购房收据或者房屋契证;4、身份证(若夫妻双方提取,须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二是按期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两个受理期。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的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夫妻双方申请的,应同时办理,且提取的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规定可提取的已还本息金额。具体手续如下:1、还贷明细(银行盖章);2、贷款合同;3、购房合同、购房收据或者房屋契证;4、身份证(若夫妻双方提取,须带配偶身份证、结婚证);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