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6]134号文件)决定,自4月28日起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舟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06年4月28日起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原来基础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96%调整为4.14%,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41%调整为4.59%。凡是在4月28日(含4月2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新贷款利率标准执行。2006年4月2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7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原作者: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来 源: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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