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进我公司的员工如何调整汇缴额

2010-04-26 17:34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前几天在这里留言,得到你们细致的解答,在此表示诚挚感谢。我之前的问题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在东莞市内转移到我公司的公积金户(这个员工是本地人,跳槽到新公司工作),按照你们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后建行给予了转移。目前的问题是该员工的汇缴额跟汇缴比例在我公司都发生了变化,应该填哪个表、需要经办人员提供什么文件给建行? 期待您的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对来信反映的情况,应由新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直接到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其中工资总额、缴存比例、月汇缴额是按新单位的标准填写的。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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