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合贷款

2010-04-19 22:21   来源: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请问
1、因贷款额度不够申请组合贷款后,贷款的利率怎么算?是公积金部分用公积金利率,银行用银行利率吗?利率分别是多少?
2、如果申请了组合贷款,能不能先提前还银行贷款部分?
3、提前还款有没有时间限制?
4、申请组合贷款从申请到放款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购房者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即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总楼价=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商业贷款额。商业贷款部分利率按银行利率执行,具体利率标准你可致电你需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目前贷款利率(年利率)是:1—5年为3.33%,6年以上(含6年)为3.87%。2、借款人申请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还款须同时进行,每月按时还款。3、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不受时间限制,商业贷款部分请咨询放贷银行。4、申请组合贷款从申请到放款一般需2个月左右时间。你如果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贷款管理科电话22337076、常平办事处电话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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