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结清原贷款才能申请第二套

2010-05-13 20:08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不变,仍然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即贷款人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还两套房贷,必须要在结清原贷款之日起计算满12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第二套或第二套以上房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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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东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6万元,1年期-5年期贷款年利率为3.33%,5年期以上为3.87%,涉及到首套房、首套房结清后再贷款都仍按照这个利率标准执行,无7折优惠或商业银行二套房贷执行的1.1倍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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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东莞住房公积金放贷额度根据每平方米房价分为四档,每平方米单价5000元(不含)以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可首付两成以上;单价在5000元(含)至5500元(不含),可首付三成以上;单价在5500元(含)至6000元(不含),需首付四成或以上;单价在6000元(含)以上的,首付需达到五成以上。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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