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2009-07-12 13:43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们是大唐安阳发电厂下属的安阳电力集团公司集体工和新型工,公司现分为三类工作身份,包括全民工、集体工和新型工,其中新型工210人,集体工共139人。 
     全民工享有住房公积金,而新型工和集体工不享有,在2002年3月24日颁布的国务院令第350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请问我们如何索要公积金?该怎么办?

管理中心回复: 回复:您好。单位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为其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其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向本单位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反映,并要求解决,如需政策依据我们可以协助提供。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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