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09-12-29 00:00   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关于统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调整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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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管[20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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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梦好,好织梦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全市各有关单位: 内容来自dedecms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文件精神,适应荆州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需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会讨论通过,现就有关统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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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本着鼓励、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防范贷款风险,保障管理费用需要的原则,结合荆州城区及各县(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的实际情况,从2002年度开始,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统一建立(调整)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并按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核算分配中计提。 织梦好,好织梦

    二、根据荆州市行政区域社会经济运行发展的实际状况,从2003年起,所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起点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各6%,有条件的单位可提高到各10%,最高不超过各12%。具体缴存比例由各缴存单位申报,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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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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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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