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汇总

2012-08-26 14:44   来源:http://www.whgjj.org   分享到:

1. 购房提取
  ① 一手房全额付清房款
  职工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清首套自住房购房款时,可凭购房相关要件,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② 一手房未全额付清房款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尚未全额付清房款(不含二手房),可以以转账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③ 二手房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为二手房的,可凭过户后的购房相关要件,在两证办理满6个月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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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商业贷款购房提取
  购买首套自住房,选择商业贷款切贷款未还清的,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一次。职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三年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

2. 销户提取
  可以办理销户提取的情况有:
  1.离休,退休;
  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外地在汉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
  5.与单位终止合同,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7.个人账户集中托管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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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职工家庭享受低保;
  9.职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后辞职读书;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

3. 租房提取
  ①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住房
  每月租赁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的承租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租赁费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承租期内,一年一次,每次只能取一年的。计算的每月补贴差额,提取金额按12个月算。
  ② 租赁本市政府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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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本市政府廉租房的,可在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房屋租赁费用。

4. 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提取
  职工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不含装修),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5. 特困提取
  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以及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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