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8)

2010-09-13 00:00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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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办理手续: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详见各区域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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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本文来自织梦

1、借款人已婚的,签订合同时夫妇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签署同意抵押声明。借款人未婚的,本地职工未婚证明须由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外地职工,出具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有困难的职工,可由所在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未婚证明。未婚证明出具的时间距贷款时点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 dedecms.com

2、借款申请人未达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的,可不提供未婚证明。 本文来自织梦

3、借款申请人配偶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基数不予考虑。 本文来自织梦

4、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还需满足贷款银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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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到指定工作地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或合同签订一周内未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手续,本次贷款申请自动撤销。如申请人继续办理,需重新进行申请。 织梦好,好织梦

6、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须确认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标注的信息一致,否则,须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专柜办理修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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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姓名、身份证号需修改,应先到原受理贷款的管理处贷款柜台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修改审批表》到单位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柜台进行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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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贷款时借款人未婚,婚后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借款人应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受理贷款管理处申请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然后,按规定程序到配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copyright dedecms

9、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若所购住房存在土地抵押,在贷款申请受理后,应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先到售房单位办理土地撤押手续,然后返回签订《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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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0年7月20日调整贷款政策,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公积金贷款五年之内(含五年),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暂停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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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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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贷款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报送申请材料。 dedecms.com

2、签合同时,借款人需分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织梦好,好织梦

3、还款时,借款人应同时在住房公积金和银行的还款存折(卡)上存款,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 织梦好,好织梦

4、组合贷款的其他手续同公积金贷款。 dedecms.com

备注:开发单位必须分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组合贷款中银行贷款期限须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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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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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违约金。若借款人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有权与借款人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借款人不能偿还前述债务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依法实现抵押权。 dedecms.com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办理公证手续? 织梦好,好织梦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按自愿原则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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