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009-04-09 00:00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gjj123.com

答:为保障职工的利益,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虽然没有发生购房行为,但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被纳入本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乏味的;(2)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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