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申请信用复议

2010-01-15 16:27   来源: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 我妻子于2006年办理了合肥市公积金贷款,2009年8月一次性提前结清。因不懂信用政策,在2009年年初连续五次未按时还贷。现我想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请问:1、是否允许贷款?2、如不能,是否可以申请信用复议(合肥市允许)?3、如都不能,需要过多长时间,我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可以办理,详情请致电2870272(信贷科)。

有用(0) 没用(0)